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湖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市人民政府决定,2025年9月18日在荆门中心城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试鸣时间
9月18日(星期四)上午10:00至10:15。
二、试鸣范围
荆门市中心城区(含漳河新区)
三、信号种类
1.预先警报:(10:00—10:03)三长声,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。
2.空袭警报:(10:06—10:09)连续短声,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。
3.解除警报:(10:12—10:15)一长声,连续鸣3分钟。
试鸣期间,敬请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